小学时有个调皮的同学,有好几次我在校外的小卖部买了小浣熊干脆面,拿着里面的卡看的时候,他就突然抢了,有个老跟他在一起的男生还叫他撕烂那张卡。我第二天都没有记仇。我现在想起来觉得他非常可恶,你觉得当时对这种同学该不该报复?这个同学我记得多次惹我不开心
也有人说正是因为小时候反而忘不掉,六年级时,也不是很小了吧,他还在我笔盒上弄了一滩墨汁,还是我自己擦干净的。你真的觉得不是事?
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你选择遗忘,你就是快乐的,如果你要报复,你也会烦恼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