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碰到老房拆迁,拆迁房为6个平米,有5个户口(我、我父母、我的孩子和我前妻),外来引进3人(我现任妻子、我前妻的孩子和我前妻现任劳工),应该要按托底保障来操作,目前认定托底保障人员为5人(我、我母亲、我孩子、我前妻和我前妻的孩子),我父亲、我现任妻子和我前妻的现任老公都不算托底保障范围,原因是我父亲以前在1990年单位房屋增配了6平米,所以不能享有房屋征收托底保障,我现任老婆和我前妻的现任老公(两个都是外地户口,一个已经在要拆迁房屋中办理了长期居住证了)都因为我和我前妻有商品房也因而不算拆迁托底保障。想问您这种情况正确吗?如果不正确的话有没有什么相关文件可以参照。
【方法】:是以57平方折价计算的,享受过福利分房者排除在托底保障外,商品房能否享受托底保障,看当地政策。
【解析】:托底保障是指利用政策法规向底层倾斜来托起底层的保障措施,以达到缩小差距的目的。如我国现阶段出台的各级政府制定的住房托底保障政策,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国家贴补等一系列措施,来改善贫困人口的居住条件。
【其他】:托底保障人口重点是“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