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被拆迁了,当时答应我们家盖好以后还是给原来所在的地方,但是现在开发商已经把应该属于我们家

的地方给出售了,我们家人很生气,但是开发商就是不承认原先答应我们家给原先所在地的事情,怎么办啊,好无奈啊,告他有没有关系,条件也不好,只能到北京大街上伸冤去了么?有损市容啊,我又没有办法,我们家在的地方也不是什么大城市,就是一个小县城啊,能有人来管吗?谁有办法,请帮帮我们家吧,我的妈妈是脑血栓,不能自理,已经照顾她4年了啊,我上到初中2就下学了,一直在工地打工赚钱,我爸爸也58岁了,妈妈59岁,今年我19岁,真的好无奈啊,求求好心人能告诉个办法,让我家能顺心的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吧,求求你们了!只有5分了,这个事情绝对真实啊,大家就体谅下吧!
谁能说下,现在拆迁条例是怎么样的啊,目前我家已经是拆除了,但是不代表我们签订的那个协议就一个是合法的啊,感觉着开发商不可能就绝对的是按照国家拆迁条例施行的拆除啊,谁能具体的说明下,最好是位专业人士啊,我真的很需要一位明白人告诉下

第1个回答  2010-10-28
拆迁的时候,你们应该有拆迁补偿协议的。看看当初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你们是怎样约定的,按照约定办。如果回迁原址,只是你们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书面文件,你们也就没有办法维权啦。
第2个回答  2010-10-28
要是真的话,我建议你上法庭,要是没钱的话,我建议你去找相关机关的负责人说明情况,不相信他不管,但是你必须准备好充足证据、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就是能够证明你家就是在那块地的证据、比如身份证详细地址、房产证详细地址、等等、、、千万不能忍忍就算了、坚持自己,真诚的祝你一家顺心住上属于你自己的房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