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不属于流动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不再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和修理费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
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反映的是企业各项尚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当长期待摊费用只剩一年摊销期时,本质上已经不再为非流动资产,所以,长期待摊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时,需要分板明细项目是否在一年内到期。
即然是分期摊销,就存在摊销完的时候,所以在最后一年摊销时,需在资产负债表里流动资产类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列报。
而还需要一年以上才能摊销完的,则在资产负债表里非流动资产类别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里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