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8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通知

关于确认劳动合同续签的通知

各部门:
我公司部分员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合同续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附后,请所列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确定公司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凡应续签劳动合同者需部门长签字确认并在*月*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若接到单位劳动合同续签的通知。。

没违法
法律依据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你不续签,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元月1日起执行,虽然九五年施行的《劳动法》也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违反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则是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2008年之前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并不能获得补偿。
你可以主张公司为你补缴社保,但是,可能因为超过一年时效不能得到法律支援。

公司没有正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你就继续去上班。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金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问题

续签合同的意思就是合同已到期 再重新签一份就可以了 去年的合同就作废了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劳动合同法续签事宜:
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还是未签合同,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是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延续。依据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 )第十六条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援”,认为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档案并未对这种情况作出规定,原司法解释应当有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未签合同。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原司法解释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失效,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满一个月未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但是这种观点真正以法规形式明确的只有山东,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中也曾经采纳这一观点,但在正式释出的时候又删除了这一规定。
劳动者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劳动者现在主动离职是否有补偿,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你现在的用工性质不同有不同的结果。
1、原合同延续
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劳动关系),没有经济补偿。
2、未签合同
可以以单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项规定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从未续签合同的第二个月二倍工资。

一年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法规定应该签几年?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期限

一般30天内续签,合同年限没有强制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再续签合同的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函要怎么写

说明前合同到期时间,明确公司对其到期后是否续签的准确意见,即续签或不续签即可,并说明两种方式的处理流程。这完全可以做成一个格式化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