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1.两者含义不同。质保期即指合同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所谓保修,是指提供产品售后维修服务保障,是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的一种救济方式,保修期即指合同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提供维修服务的期限。
2.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质保期一般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一般是2至5年;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保期可以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质量保证金无关。
即使是超过一天也是不可以保修的,因为相对应来说,根据规定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或者是从开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之内是进行保修的,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是不予三包凭证,所以相对应来说这个时候最好建议就是出现问题以后及时与相对应的售后维修商进行联系,这样相对应来说,在保修期之内进行联系是可以的,但是不需要及时送去维修,所以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处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