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工作了5年,2015年给补助,让写一个承诺书,2016年我要求交社

公司一直不同意给我缴纳社保,直到2019年,公司出了一个工伤,老板才同意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辞职了,我能要求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20-05-13
可以的,只要证明在那边工作了几年,那么就需要购买里面的社保,承诺书假如是不要社保也没用,这个承诺没有效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14
要求的赔偿没有标准。还是要求补交。
第3个回答  2020-05-14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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