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医保新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南京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一、住院费用:
1、一级医院: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9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8%;
2、二级医院: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7%;
3、三级医院:在职员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3%;
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10%。
二、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在职员工1200元,退休/职人员10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0元;
2、补助比例:
a、社区医疗机构:在职员工70%,退休/职人员75%,建国前老工人100%;
b、其他医疗机构:在职员工60%,退休/职人员65%,建国前老工人95%;
3、最高支付限额:在职员工2000元,退休/职人员3000元,建国前老工人4000元。
三、门诊慢性病:
1、起付标准:在职1000元,退休8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600元,建国前老工人0元;
2、补助比例:
a、社区医院:在职70%,退休85%,70岁以上退休人员95%,建国前老工人100%;
b、非社区医院:在职60%,退休75%,70岁以上退休人员85%,建国前老工人95%;
3、补助限额:
a、Ⅰ类:在职2000元,退休30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3500元,建国前老工人4000元;
b、Ⅱ类:在职4000元,退休50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5500元,建国前老工人6000元;
c、Ⅲ类:10000元;d、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在原最高补助限额基础上增加2000元。
四、家庭病床:
1、起付标准:300元;
2、补助比例:95%;
3、补助限额:1500元。
五、门诊特定项目: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特项目医疗费用,直接与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收费前台进行结算;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先由参保人员分别按规定的比例自付,其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到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但无能力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居民,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障的基本措施为:
1、为保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肩负制度落实。
2、医院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对优质服务便民措施、常用药品及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二、医疗保障方式有哪些
1、自愿保险模式,即国家不介入医疗保险的运行,由个人自愿选择医疗保险组织对其提供医疗保险。其中又可分为社区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类,前者的保险者属非营利组织,而后者的保险者以赚取利润为目的。
2、强制性医疗储蓄模式,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劳资双方建立保险储蓄账户并用以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模式。
3、强制保险模式,即国家立法规定一定范围的人群必须参加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承担,保险费实行现收现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