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起不到阻止战争的实际作用,那么各种公约法律还有用处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2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对于战争,中国不仅讲究师出有名,还讲究交战前或避战时给对方打个招呼,于是就有了「 ”下战书”「 ”免战牌”等做法。虽然后来此种做法逐渐被后世忽视,但近代以来,随着现代文明制度的建立以及新形势下战争的爆发特点,「 ”下战书”的做法又逐渐被摆出了台面。 为了应对现代化战争,国际上制定了很多关于战争的条约或法律,如1856年的《巴黎海战宣言》、1928年签订的巴黎《非战公约》、《日内瓦议定书》、《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等,这些公约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战争的规模、在判定战争性质、对待战俘、战争中的行为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根据1907年海牙第3公约,即《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的规定,战争发起国须在战前对另一国作出明确的警告,宣布结束和平,进入战争状态,两国才真正开始交战。但是这一法律条约,在战争中往往得不到执行。 如日本偷袭珍珠港、德国闪击波兰,德国进攻苏联,后来的越南入侵柬埔寨、苏联入侵阿富汗等,都属于不宣而战,不符国际法律。虽然如此,这些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二战结束后,盟国依据这些法律对德国、日本等进行审判。也正是这些法律,从根本上确定了这些侵略国的侵略行为是非法的。 后来经过经过改进的《联合国 *** 》规定,宣战与否不再成为侵略行为的合法与否,而是将侵略行为和非正义战争性质作为了判断一国是否违法的最根本依据。毫无疑问, 这是国际上关于战争行为在法律认定上的一大进步。不过,这种法律在实际战争中所起到的作用又有多大的作用,大家可根据近些年发生的战争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国际上,除了对战争本身作出了规定外,此外还在战俘问题上、医疗救援、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法律认定。这些法律体系和战争条约一起构成了现代全面的现代战争法律框架。 国际法在规定战争及其附属部分上逐渐完善,但是起到的作用有多大呢?事实上,国际法起到的实际作用是并未如人们期待的那样,反而给人一种拉虎皮扯大鼓的感觉。而大多数时候,国家或组织的武力和影响力又往往让国际法颜面扫地。 像朝鲜战争,帝国主义国家就打着「 ”联合国军”的旗帜,彼时,苏联是没有参与会议的,所以该行为在国际法理上站不住脚。又如海湾战争,同样以美国为首的盟国进行的一场集体战争,该战争行为基本被积极认同。至于多次中东战争、利比亚战争、马岛之战、一、二战等,战争的结果往往对战争的性质起到巨大的影响作用。 对于强有力的国家而言,战争机器、国家影响力、盟友伙伴的多少等都是对战争性质判定的决定性因素。如果这样来看,联合国法律起到的作用往往是锦上添花,如审判日、德法西斯的法律基础。但有时又会起不到约束作用,如美国退出《中导条约》,印巴多次撕毁联合国停战和约等。 虽然如此,但是关于战争的国际法还是给了全世界国家一个协商的平台,鉴于作为主体参与方与否,国际法还成为了大国的隐形角力场,颜面和影响力的厮杀地,小国难能可贵的发声话筒等作用。因此,国际法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