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技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07-02-10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技巧

1、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2、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3、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4、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5、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6、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的防火事项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件喜庆事情,但是,非常容易造成火灾事故。因此,燃放烟花爆竹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燃放拉炮、钻天猴、地老鼠及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的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指定商店购买印有生产厂名、商标、。燃放说明的品种。不要购买私人销售的劣质品种。
(2)不要在窗台、阳台、走廊、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燃放高升(双向爆竹)要直立地面,点燃后人即避开。
(3)燃放升高的烟花爆竹要注意防止落在可燃物上,仍有余火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4)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
(5)买回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
(6)燃放烟花爆竹要讲文明,不要对着行人、对着别人家的窗户、阳台燃放。
(7)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侧身去点燃,不要直接对着面部;不要一手捏着炮(单响),一手去点燃,一定要放到地面上去点燃;点燃后如果遇到哑炮,不要急着去拿,等一会,当确认不能再响时,用脚踢到安全地方;千万不要拾起来用双手去剥皮,以防爆炸伤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2-10
以下场所和区域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是医院、疗养院、老年公寓、幼儿园、学校教学区等文教卫生场所;二是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变电站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禁火区域;三是,林地、绿地、苗圃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四是文物保护单位;五是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等市区内人、车通行的立体或交叉道路、桥梁等区域;六是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凉)台、窗口等楼房内的附属及公共设施;七是,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济南市公安局制定了《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奖励的暂行办法》,各分、县(市)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希望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检举揭发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至500元奖励。举报电话是:

市公安局5082323(工作时间),5082308(其他时间);历下公安分局5083010;市中公安分局5083698;槐荫公安分局5083212、5083266;天桥公安分局5953798;历城公安分局5083828。

在此,本报记者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限放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