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2年后还是失信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09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是2年,如果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有效期到了还可以再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正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往往是2年期限,到期后系统会自动解除,但对于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逐项累加延长期限”,对于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能就会被上无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日期届满后,不是执行法官人为操作电脑,而是法院执行系统自动屏蔽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因此,也不需要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等手续。另外,法院执行系统更新后,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会被系统屏蔽,一般也不会再查询到该被执行人该案件的失信信息。中国执行信息网等官方网站也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失信其实给被执行人带来最大的影响其实是信用、名誉、形象、“面子”等方面的影响,随着失信期限届满,被执行人的工作和生活也会逐步恢复正常。法院的执行系统与铁路部门、民航、酒店、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的一些网络是有关联的,被执行人虽然“失信”信息被屏蔽了,但其“限高”措施不解除时,总会在某些关键点上影响到被执行人的生活或工作。比如被执行人急需要向银行贷一笔款,但是因为被法院“限高”,其贷款往往无法审批下来,比如,被执行人需要和同事一同坐飞机前往外省谈业务、谈合作;但是因为被法院“限高”,无法乘坐飞机,其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甚至被领导和同事嫌弃;比如被执行人和政府部门或某些公司谈一个项目建设,但因为自身是被执行人,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业担心与被执行人合作风险较高,而终止与被执行人的项目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