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是如何保护妇女权益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以上规定,法律十分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规定在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妇女结婚或离婚的情形下,法律有更详细的规定。妇女结婚后,妇女一般会到丈夫的居住地居住或者和丈夫一起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妇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那么妇女原来享有的承包土地就不能被收回。只有妇女在结婚后居住的地方取得承包土地的,她原来的承包土地才可以被收回。在妇女离婚或丧偶的情况下,如果妇女仍然生活在与丈夫一起居住的地方,或者虽然到新的居住地但是没有取得承包土地的,那么发包方不可以收回妇女的承包土地。由此我们看出,不论妇女结婚或离婚,当她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时候,那么原承包地就不能被收回。

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