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6有度诗解 1法公去私释法亡本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0
《韩非子》卷6有度诗解 1法公去私释法亡本

题文诗:

国无常强,亦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其国强;

奉法者弱,则其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

地三千里,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

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氓社稷也,而齐以亡.

今皆亡国,群臣官吏,皆务所乱,不务所治.

乱弱释法,而私其外,负薪救火,乱弱甚矣.

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国治;

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兵强敌弱.审得失有,

法度制者,加群臣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

审得失有,权衡称者,以听远事,主不欺以,

天下轻重.今主反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

而下比周;以党举官,则民务交,不求用法.

官之失能,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

则其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私,比周相为.

忘主外交,进其党羽,其下所以,为上者薄.

交众羽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

故忠臣危,死于非罪,良臣伏矣;奸邪之臣,

安利无功,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不得不亡.

【原文】繁体

有度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裏;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裏;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

【原文】简体

有度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社稷也,而荆以亡。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襄王以河为境,以蓟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魏安釐王攻燕救赵,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釐王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以相为也。

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也。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

【译文】

    国家没有永久的强、也没有永久的弱。执法者强国家就强,执法者弱国家就弱。楚庄王并吞国家二十六个,开拓疆土三千里、庄王灭了他国,楚也就衰弱了。齐桓公吞并国家三十个,开辟疆土三千里;桓公灭了他国,齐也就衰弱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作为国都,外围有涿和方城,攻破齐国,平定中山,有燕国支持的就被人重视,无燕国支持的就被人看轻;昭襄王灭了他国,燕也就衰弱了。魏安厘王攻打燕国,救援赵国,夺取河东地,全部攻占陶、卫领土;对齐用兵,占领平陆;攻韩,拿下管地,一直打到淇水岸边;眼阳交战,楚军疲敝而退;上蔡、召陵之战,楚军败;魏军遍布天下,威振于中原各国;安厘王死,魏随即衰弱。所以有庄王、桓公在,楚、齐就可以称霸;有昭襄王、安厘王在,燕、魏就可以强盛。如今这些国家都成了弱国,是因为它们的群臣官吏都专干乱国的事,而不干治国的事。这些国家混乱衰弱了,又都丢掉国法去营私舞弊,这好比背着干柴去救火,混乱衰弱只会加剧。

所以当今之时,能除私欲趋国法的就会民安而国治;能除私行行国法的,就会兵强而敌弱。所以明察得失有法律制度的,加在群臣头上,君主就不会被狡诈虚伪所欺骗;明察得失有衡量标准的,用来判断远方事情,君主就不会被天下轻重不一所欺骗。现在若按声誉选用人才,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联络勾结;若凭朋党关系举用官吏,臣民就会营求交结而不求依法办事。所以官吏不称职的,国家就会混乱。凭好名声行赏,凭坏名声处罚,那么好赏恶罚的人,就会弃公务,行私术,紧密勾结来互相包庇利用。

忘记君主在外搞私人交情,引进他的同党,那么这些人为君主出力就少了。交情广,党羽多,内外结成死党,即使犯了大罪,为他掩饰的人却很多。所以忠臣无罪却遭难而死,奸臣无功却安然得利。忠臣遭难而死,并不因为有罪,他们就会隐退;奸臣安然得利并不凭功,他们就会进用。这是国家衰亡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