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银行10万元后,人“走了”,钱该谁还?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5
先说【答案】,借款人死亡以后,银行贷款并不是人死债消的,在不同情况下偿还贷款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如果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属于抵押贷款的话,那借款人死后如何偿还贷款就非常明朗化了。银行在贷款人死亡以后,对其欠款10万元,可以主张优先处置抵押物,如果抵押物处理后价值高于10万元,那么要将余款归还给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抵押物不足10万元,那么由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额度内继续偿还剩余欠款。如果抵押物加上遗产依然不足10万元的话,那么银行会将剩余债务记做坏账,做销账处理。

如果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属于担保贷款的话,有两种处置方式:一是在借款人死后,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先归还贷款10万元,然后担保人再向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进行追偿;二是在借款人死亡以后,银行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10万元,借款人的遗产超过10万元的话可以只由合法继承人偿还,若不足10万元的话继承人和担保人必须共同偿还,继承人只在遗产范围内进行贷款偿还,超出部分银行不得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借款人欠银行的10万元贷款,并不会因其死亡一笔勾销,有抵押物的由银行优先处置用于偿还欠款,有担保人的由其法定继承人、担保人共同偿还!

根据债务清偿的优先级,一层一层来看:

1、债务人死亡即无法继续履行借贷合同上义务,造成违约,银行可要求共同债务人(如夫妻)、保证人(如有)行使保证责任,保证人拒绝履约的,银行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起诉保证人,执行担保物(如有),直至债务清偿;

2、上一步做完后,债务依然无法清偿的,银行可查封债务人名下其他财产,其他财产无查封的,可查封后请求法院执行回款,其他财产有他案首封的,在他案执行完毕后提请首封法院参与分配,分配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3、前两步做完债务依然无法清偿的,可要求原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这一步比较鸡肋,因为如果债务人明确有可继承的资产可被银行掌握,即代表有追偿的财产,到不了继承这一步就被银行先执行掉了,除非银行后知后觉,起先没发现债务人这块财产,债务人和其继承人也比较老实,没有恶意转移。那通过继承人也可以让银行受偿;

4、如果前三步都做完债务依然有缺口,银行就只能把债务作为损失类贷款自行核销了。

一般去银行借钱都有一个财产公有人或者共同债务人,一般是对象或者父母。

债务人死亡了还有他名下的财产。银行可不是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