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如何合理避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9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收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试点顺利开展。此通知在发布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各大人寿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符合此政策的商业人寿健康险。

税收,不论是从古代到现代还是从国外到国内,在社会发展的每个时期都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由1980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开始建立,到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并分级分档次征收。虽然是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了,低收入人群缴税压力变小了,但是对于中高收入人群,特别是对于未来能够留给下一代较多遗产的人群来说,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的压力还是较大的。

但是,商业健康保险的出现及时为高收入人群规避了这些风险。《通知》中,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每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假设张先生每月的税前收入是5500元,那么在免税前,他每月应缴纳税额为(5500-3500)*10%-105=95(元),在《通知》实施后,如果他一年购买健康险支出达2400元,那张先生实际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点将提高至3700元,则他每月应缴纳税额就变成(5500-3500-200)*10%-105=75(元),这样算下来,张先生每个月少交95-75=20(元),一年就少交240元。以这样的算法,收入越高的人群每年的税收少交的越多,月收入8万元以上的购买年缴保费2400元及以上的健康保险一年少交1080元。

我国《保险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干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也就是说,以保险金形式留下的资产具有排他性。并且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这两条法律条款的规定,就是明确指出了在我国,保险是可以依法、合理“避债避税”。

2016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中指出,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措施。据了解,受该消息的影响,到保险公司了解“保险避税”的人明显增多。有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上半年,寿险公司人身险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保单同比上涨九成。所以,将购买保险作为一种将财产转移给下一代方式,也是一种能够逃避高额遗产税征收的方法。

所以,不论是利用商业健康保险依法合理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利用大保额保险单来依法、合理规避遗产税都是保险提高我们生活品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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