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是目前全国统考的最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但并不等同。因为这属于两个考评体系,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职称评审和考核是由人事部负责的。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扩展资料: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职业定义: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培训鉴定模式:面授方式;在校生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