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信息化委。 2.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市发展改革委)的工业行业管理和信息化有关职责。
具体包括:研究提出本市工业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本市工业行业规划及配套措施的实施意见;指导工业行业地方标准的拟订;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本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车辆生产准入管理;工业生产许可工作中的产业政策确认;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和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对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减负工作。
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本市软件业行业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转变的职责。 1.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现代制造业等高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本市信息化建设。 2.强化对中央在京企业的服务职责。 3.加强指导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组织拟订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