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新交通规定法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2-26
潍坊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姜亦斌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中,我国不允许以罚款代替扣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即罚款扣分缺一不可,不可彼此替代。因此,在生活中谨防以罚款代替扣分的欺诈行为。
天津2013年交通法不服交通行政处罚怎么办,不服交通行政复议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怎么办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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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年交通法交警可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
一、交警可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收缴非法装置;(五)、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二、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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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路交通法罚分内容
谁可请求交通财产损失评估?酒后驾车有哪些危害发生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
姜亦斌律师
姜亦斌律师
潍坊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姜亦斌温馨提示:
依我国法律,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但是对逃逸后自动投案后编造谎言,企图逃避法律的追究的,不能简单认定为自首。
新道路交通法罚分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申请书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申请书当事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现住址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 ____ 日______时在 _________...详细

新道路交通法罚分内容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根据有关规定,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

但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

很多地方政府作出决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比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1、应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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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交通肇事怎么赔偿,交通肇事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一个多年的朋友被人撞了,他身边还有一个不满10岁的儿子,跟老婆是离婚了的,没有再婚。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是不是应该还赔偿这孩子的生活费呢?

姜亦斌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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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8
核心内容: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2-26
在天津智能交通网可以查询详细的,这里不好回答你,东西太长了。
第4个回答  2014-02-26
http://www.tjits.cn/xwkx/index.asp
到这个网站看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