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未满十八岁录口供必须家长陪同么?!

我被打了 要证人指证 我同学同意帮我指证 但我同学的家长怕事 怕到时候有人报复 说死也不陪我同学去录 我现在都快急哭了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给他的家长一个承诺 让他放心 最好是有相关法律条例能保护证人的 他妈就怕时候很长时间对方找人给他孩子也打了 怎么办!?这个是民事案件 属于人身伤害。
我们现在是治安案件 也可以书面要求么? 还有 有没有相关条例能保护证人 或者保证对方以后不会伤害证人?

第1个回答  2009-10-17
1、未满十八岁的人录口供,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监护人在场,当然,一些执法部门的内部规定是表示“可以”在场;

2、家长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为避免这种主动作证的情况,就民事案件而言,你可以书面要求合议庭自行取证,让法官主动找你同学取证,作证是每个公民应有的义务,你同学无法回避,其他人也怪不到你同学头上。
第2个回答  2009-10-17
有的、、
这个必须有
证人是收保护的、
再说了要是说真的叫人打了
就牵扯另一个案件了吧
这个也应该算保护了啊
第3个回答  2009-10-17
要家长陪同去!!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三款也同时规定:“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因此,询问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必须通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而16周岁以上就不需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场了。依法自己就可以做出证明,也可以写出书面材料交给警方,帮助警方查清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4项对打击报复证人,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依法应该从重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