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如何达到社会正义——伟大的思想3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1
约翰·罗尔斯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话说,罗尔斯“几乎以一人之力,复活了政治和道德哲学”。

罗尔斯最著名的著作是他在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正文开篇第一句话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

《正义论》要探讨的就是正义的社会制度,可以简化成“怎么分蛋糕”。

你参加一个生日聚会,聚会上当然要吃蛋糕啦,那么蛋糕要怎么分才公平呢?

最公平的做法就是平均分,而且要让切蛋糕的人要最后选,这样才能分得最平均。

但有人反对,每个人胃口大小不一样,应该按照需求来分才合理吧?

又有人说,蛋糕是我们自己做的呀,应该按照做蛋糕的贡献大小来分配,这才公平。

马上就有人不同意了,他说,我今天最辛苦的人就是我了,你们不觉得应该按照努力辛苦的程度来分配吗?

这时,寿星终于忍不住了:今天是我过生日好么,分蛋糕为什么不是我说了算啊?

你说,一个蛋糕而已,至于这样吗?

一个蛋糕当然不至于,但如果这不是一场聚会,而是我们共同的社会生活;要分配的也不是蛋糕,而是一笔巨大的社会财富,是上大学的机会,是住房、就业、医疗的待遇,还有公共政策和生活方式的决定权,那又会怎么样呢?

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偏好,这样一直辩论下去,也不能化解分歧。如果要找出一个真正公平的方案,那大家必须放弃所有偏见,一起来讨论,签订一个契约。

罗尔斯提出了一个天才性的构想。他拿出一件神器,是一道大幕布,名字叫做“无知之幕”。

你站到无知之幕的后面,就看不见自己了。不仅看不见,而且忘记了自己的一切个人特征,不管是种族、性别、身体素质,还是年龄、智力、家庭背景,或者职业、财产、宗教信仰,全都不记得了。

不过,你的其他方面完好无缺,你有正常的理性能力,也知道要对自己好,知道怎么盘算才对自己最有利。简而言之,你只是忘记了“自己是谁”。

“无知之幕”也可以简化成先制定规则,然后随机发放身份。

罗尔斯用详细而严密的推理,考虑了各种不同的选项,得出了契约的基本内容。

第一条原则,叫做“平等的自由”原则,就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一系列基本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拥有个人财产的自由等等。

这个原则是怎么得出来的呢?很简单,你肯定不会同意搞奴隶制,要是无知之幕一揭开,你碰巧是个奴隶,那就惨了。同样,你也不愿意说,把基督教定成国教吧,因为无知之幕揭开后,万一你是个伊斯兰教徒,那就对你很不利。

所以,为了确保自己特定的生活目标和方式不会低人一等,无知之幕后的人都会同意要保障每个人平等的基本自由。这就是第一条“平等的自由”原则。

第二条正义原则: “公平的机会平等”和“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结论是,默认的选项就是应当完全平等分配。但他做了重要的补充,我们能够接受某些不平等分配,但必须满足两项限制条件。

第一项限制是,相关的职位和工作必须在“公平的机会平等”前提下,向所有人开放。你要是说ceo应该多赚钱,那前提是,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成为ceo。

罗尔斯说的“公平的机会平等”,要比一般的机会平等条件更严格。比如,大家想做公务员,机会平等就是大家去参加公务员选拔考试,然后择优录取。这不就满足了机会平等的要求吗?

但罗尔斯认为,这还不够公平。因为考生的背景差异太大了,比如家庭出身、居住地点、教育资源甚至身体状况等等差异,这些都会影响考试的结果。罗尔斯认为,如果让这些自己无法掌控的因素,影响了你的处境和命运,那仍然算不上公平。

换句话说,公务员考试设置了一条平等的起跑线,这是普通的机会平等。但仔细一想你就会发现,这条起跑线根本不是平的,前一场赛跑的终点,已经有人在你前面,有人在你后面了。

罗尔斯要求,要从最早的比赛开始就设置尽可能平等的起跑线,这样才能满足“公平的机会平等”这个限制条件。

即使竞争的条件已经那么公平了,那输了只能怪自己啊!罗尔斯不同意。他认为,造成社会不平等最深刻的原因,并不是自由竞争,而是人们的天赋差异、家庭背景和社会阶级地位的差异。把起跑线拉得再平,也无法消除天赋的差异。

比如你可能先天残疾,可能先天智力不高,也可能天性就不适应激烈的竞争……这些天赋因素都是你自己无法选择、无法控制的,但你却因此在竞争中失败了,那就活该受穷受苦吗?无知之幕背后的人们不会答应,因为揭开了无知之幕,自己完全有可能就属于天赋最差、最弱势的群体。

所以,罗尔斯认为,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分配,还需要满足第二个限制条件,竞争让胜利者获得了好处,不能平均分配,但需要分享一部分,用来改善处境最差的群体的状况。罗尔斯把这第二项限制条件,叫做“差异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