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的住户,前几年在我家南面建一个仓库高近20米,距离我们楼不到17米,听说黑龙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是1:1.5,这个厂给规划部门做了承诺,遮光给赔偿,规划局就批了。日照时间达不到标准的给了赔偿,我家离那个标准差一点点,可我家也遮光,房子因此贬值,这个承诺是给规划局的,没有经过居民,请问这个规划局违背规定审批可以吗?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