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依据】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 工作规范(试行)》
第七十六条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公民领取新证应当交回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