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有个朋友买了二手房,首付付了,是贷款的。已经过户了。但是这房子原户主是一个妈妈买给儿子当婚房的,房产证写的这个妈妈的名字。这个儿子再外面欠了高利贷,妈妈迫不得已要卖房(卖给了我朋友),但是在卖房之前把房子租给了高利贷者(就是这儿子债主)租了十年。今天这个债主要来住着房子。
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租房合同是儿子和租客签的
但是物业上面登记的是他儿子的名字
那我朋友还能住在这里吗,这个损失应该谁来赔偿呢,中介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
那我朋友还能住在这里吗,这个损失应该谁来赔偿呢,中介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
是原户主儿子先租给了租客,原户主并未告知租客把房卖了,而且也没有告诉我朋友之前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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