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关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8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具体介绍如下:
1、实体正义优先于程序正义,将程序法作为实体法的附庸,忽视了程序法本身的独立、稳定价值,这是程序工具主义者的观点。
2、而程序本位主义者则认为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
3、折中主义者认为,应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一方面,程序是实施实体法的工具,另一方面,法律程序也有其独立存在的意义,不应任意做出牺牲。
4、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何者为先的问题实质上是将着眼点放在人权保障和真实发现何者优先的问题上。“程序是实体之母,或程序法是实体法之母”并不表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之间存在何者为先的问题,只能说程序和实体何者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