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通桥区西坝镇城镇户口,现长期在乐山市市中区肖坝租房住并签有租房合同,现房主有房产证且同意我落户

我是五通桥区西坝镇城镇户口,现长期在乐山市市中区肖坝租房居住并签有租房合同,现房主有房产证且同意我落户,按乐山市人民政府第10号令,我符合条件落户吗

第1个回答  2017-10-20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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