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原因,我司原来计提的第三季度所得税应缴纳额是4280.11元,但实际在缴纳时税所收我791.91元。因此本月要进行红字冲销之前计提的所得税。但分录我不会做,求高人指点。我不知道如何冲走本来计提的金额,然后又如何对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分录处理。
那这个月银行的分录我是不是应该写?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91.91贷:银行存款 7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