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农村户口迁出,农村土地还能承包吗?

,各位好,我是河北廊坊人,08年上中专将农村户

口迁到廊坊市区,变成了非农户口,今天我看到2013年最新版的《河北

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是,上面说: 农

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下列人员享有土地承包

权:
  (一)原始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一直未迁出,且为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或者

其直系后代;
  (二)因结婚、离婚由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本集体经济

组织的人员及子女,以及因合法收养关系迁入本集体经

济组织的人员;
  (三)根据国家移民政策,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

员;
  (四)符合(一)、(二)、(三)项条件的现役义务兵、

初级士官、户籍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服刑人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的军

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教人

员;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有权以家庭承

包方式承包土地的人员。
那请问各位,像我这样的条件,属不属于,符不符合上述

的条件呢?我现在户口在人才市场,现在要是迁回老家

是不是可以等到重新分配土地进行承包呢??谢谢各位

第1个回答  2014-06-01
该条例第六条 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时,下列人员享有土地承包权:

本条例所指的是生效后重新发包的规定,既往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乃然有效。国家的《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其所指的是“全家”迁入设区市。你的迁出不是全家迁入“设区市”,尤其只是一个人不是全家,因此可以保留原土地承包权利。追问

您好,我现在肯定是继续保留原来分配到饿土地承包权利,我的意思是指,如果我们家的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重新分配土地的话,我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呢??、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