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现在都6个月了,单位借口不给我转正,不转正不但工资低,

而且很可能年终奖也拿不到了,我年后辞职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们给我补上工资和年终奖,但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请知道的人指点迷津,由衷感谢!

第1个回答  2015-01-22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既然双方已经约定了试用期是3个月,则在3个月之后公司就应该给您转正,并且按照转正之后的工资进行发放的。您可以收集一下您转正之后工资标准的证据,以及公司应该发放您年终奖的证据,如果公司还是拖欠不发放,则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