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劳动合同书吗?在新单位交保险,原单位给我劳动合同书和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还差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8
1、档案不是劳动合同书,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2、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社保、档案(如果档案由用人单位托管)转移手续;
3、劳动合同书应在劳动者工作的一个月内提供给劳动者,否则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