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签合同必须加上这几句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0

房子出租房东不仅要保障房子内的设施完整性,还要跟租客划清责任,虽然房子是房东的,但是租客自身安全需要他自己保障,否则出了事故房东担不起,所以房子出租签合同必须加上这几句话:

1、租客如果说要增加设施或者是其他的装修,必须征得房东同意,并且承担所有费用。

2、租客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的安全事故都由租客来承担,与房东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暖气的使用不当,在屋内摔倒等给租客造成的人身伤害,房东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限内,租客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或者拖欠房租超过15天,房东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子。

5、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6、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若因室内电路使用不当,导致室内发生火情及触电情况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

7、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乙方检验用电、燃气状态良好。因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的火情或者触电引发的意外事故甲方不予赔偿。

8、出租户看顾不好引发的小孩意外事故甲方不予赔偿。

9、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0、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