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在公司工作期间丢失工具(丢失工具自己补齐),然后领导安排我工作我说他(偷我工具的)那里丢工具不去,领导问我怎么样我去工作,我说让他给我道歉我就工作(其他工作正常干), 结果领导以不服从工作为由将我开除,我是2006年入职的到现在已经有8年半工龄 ,并且公司在2012年后就没有再和我签过劳动合同,社保正常在交,今天去办离职 离职原因我写的被开除,然后单位给我打电话说老板不同意我离职,说我要离职也要把原因写成个人原因,请问现在我需要准备些什么证据,和材料?
工资待遇全国最低,每月工作31天,裸工资2400元,只不过北方人没有好地方不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