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布料的分类及编码可以怎样分?

物料的精准编码。在服装企业通用的编码方法。

第1个回答  2006-10-29
零售服装商品标识代码的编码方法
服装企业在为零售服装产品编制商品条码的代码(以下简称“商品标识代码”)时,应当遵循唯一性、无含义性和稳定性的原则。

1.唯一性

根据GB 12904《商品条码》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基本特征属性有一项不同时,商品标识代码就应当不同,这就是编制商品标识代码所应当遵循的唯一性原则,俗称“一品一码”原则。

对于服装产品来说,其基本特征属性一般包括品种、面料、款式、规格、颜色等。这些基本特征属性一旦确定,一般就可以确定唯一的“一款”服装产品。下面举例说明服装企业如何按照唯一性原则编制零售商品标识代码。

例如,某服装企业申请了厂商识别代码69290001。现在有一款新的产品要上市,按照表2-1之结构二,需要分配4位商品项目代码,如0001,相应的校验码为2,则该款服装产品的完整商品标识代码为6929000100012。其后如有第二款产品上市时,应当分配另一个4位商品项目代码,如0002,并得到另一个完整的商品标识代码6929000100029。企业如果将商品项目代码0000~9999这10000个号码全部用完,再生产新产品时,就需要申请一个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如69290002)。此时,虽然后面的商品项目代码(如0001)会和厂商识别代码为69290001时的商品项目代码重复,但由于厂商识别代码不同,整个13位商品标识代码也就不同,不会导致重码。

唯一性原则是编制商品标识代码所应当遵守的最基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在商业POS自动结算系统中和服装企业商品管理信息系统中,不同的商品是靠不同的代码来区别的。假如把两种不同的商品用同一代码来标识,违反唯一性原则,会导致商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混乱,给销售商、消费者和服装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当然,“唯一性”是相对的,如果一款新品中还有各种细小的差别(例如钮扣的颜色、形状不同),而服装企业不需要考虑这种细小的差别对销售、配送是否带来影响,编制商品标识代码时就可以对这些细小的差别不予考虑,对存在细小差别的服装产品赋予相同的标识代码。有时,对一些产品管理比较简单的服装企业来说,可能不需要统计同一小类产品的局部款式、规格、颜色的差别对产品的销售、配送是否有影响,则可以将仅在这些方面存在差别的产品认为是一款产品,赋予相同的商品标识代码。不过,商品标识代码分配得越“笼统”,可以得到的服装产品属性信息也就越少,所以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商品管理需要确定产品的“相同”或“不同”,从而决定商品标识代码的“相同”或“不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基本特征属性完全相同,但因在不同地区销售而售价不同的两批服装产品,不应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例如,完全相同的衬衫,在一个城市售价为100元,而同时在另一个城市售价为80元,但它们在出厂时应赋予相同的商品标识代码。为了通过编码与条码符号对不同地区销售的相同产品进行区分,可以采用本章第五节提到的附加属性代码及相应条码符号来表示。

2.无含义性

商品条码具有全球通用性,这就要求其代码长度不能随意。EAN/UCC-13代码只能由13位数字组成。在我国,一个服装企业申请一个前缀码为692或693的厂商识别代码最多只能编制10000款服装产品。因此,为了不浪费代码资源,企业编制服装商品标识代码时一般只能采取无含义编码,而且通常采用流水号编码,也就是“有一款新品编一个代码”。

用上述13位商品标识代码标识一款服装产品,是为了给该款产品一个全球唯一的关键字,所有关于该产品各种属性信息的描述全部依靠计算机数据库系统进行管理。

3.稳定性

一款服装产品被赋予一个商品标识代码后,如果产品本身没有变化,就不能改变其商品标识代码。即使售价发生变化,也只能改变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产品价格,而不能改变商品标识代码。但是下列情况下需要改变商品标识代码:

l 产品的新变体取代了原产品;

l 产品的轻微变化对销售的影响比较明显,企业需要考虑这种影响。

另外,由于服装产品的更新换代非常快,所以对于不再生产的产品,其商品标识代码可以在适当时候赋给新的产品,以节省代码资源。一般在一款服装产品停产2年半后可以把相应的商品标识代码重新赋给新的产品。总之,在不影响产品信息管理、不导致市场混乱的前提下,服装企业应及时启用停产产品的商品标识代码,以尽量节省代码资源。

服装商品标识代码编码的唯一性、无含义性和稳定性是三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服装企业在编制商品标识代码时,必须遵守这三个原则,科学、规范地进行编码,充分发挥商品条码的作用。

采用商品条码来标识服装产品,企业往往担心编码容量不够用。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只要采用无含义编码,现有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至少有10000个号码可以使用(前缀码为692、693)。而且服装产品生命周期短,往往一款产品经过一两年就不再生产了,停产后两三年该标识代码就可以赋给别的产品。即使少数企业的产品众多,10000个代码容量确实不够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还允许系统成员根据需要申请多个厂商识别代码,每增加一个厂商识别代码就意味着给企业增加了10000个代码容量。针对个别大型服装企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还可以提供专门的编码容量解决方案。

服装产品的基本特征属性繁多,商品标识代码数量普遍比较大,一般至少达数百个,多的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个。这些代码信息一旦出现混乱,可能给服装企业的产品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商品标识代码的赋码管理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尽量采用计算机自动赋码和编码信息管理,确保编码信息的安全有序。

参考资料:http://www.systron.com.cn/fz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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