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有育儿假10天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8-31
二胎是有育儿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增加60天产假,配偶享受15天的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每人每年享受10天的育儿假,而剖腹产按难产假给予15天假期。根据有关规定:每位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计算,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育儿假期限因根据当年内夫妇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情况确定,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并且享受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但相关假期过期不予补休。
育儿假的假期一般是工作日,周末是属于法定节日,所以不算进育儿假时间内。据了解,育儿假是不需要连着休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开使用。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来商量。“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进行抵扣。国家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父母育儿假,截止到目前至少有25个省份已经出台地方性法规,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
15天的育儿假,并且有法律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假期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视同出勤,这也可以说明育儿假属于带薪休假。
休育儿假的注意要点
1、育儿假的休假周期是按照子女的实际年龄来计算的。比如子女是2021年12月1日出生,那么到2022年11月30日是一个休假周年,在这期间,大部分地区夫妻双方都能够享受各10天的育儿假。
2、如果夫妻已经离婚,那么抚养子女的一方还可以享受育儿假。
3、若是养父母、继父母抚养子女、继子女的,也可以享受育儿假。
4、育儿假当年要是没有休完,一般不再延续到下一年。
5、对于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情况,有些地区的育儿假可累加,有些地区不能累加,具体要看当地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