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普遍犯罪对象和特定犯罪对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4

举例说明普遍犯罪对象和特定犯罪对象

比如 *** 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的,而故意杀人的可以是任何自然人

关于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

从广义上讲,这种理解可以说是正确的。但是从刑法学专业的角度分析,这种理解就非常值得商榷了。
首先,说犯罪客体,犯罪客体的概念伴随的是传统刑法的犯罪构成理论,也就是犯罪构成四要件学说。这个学说主张一个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客观方面”四分要素。
其次,说犯罪对象,按照四要件理论,犯罪对象应归于“客观方面”项目之下,属于下位概念。将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一起并列讨论,显得层次混乱。(当然,这只是小问题)
再次、认为“女人”是犯罪对象的说法不准确,犯罪对象指的是“法益”,本案中可以认为犯罪对象是“人”、或者“人的生命权”比较贴切。(当然,具体到本案,认为是女人,也不能说是错误)
最后,最重要的是当今刑法理论,四要件学说基本已经被淘汰。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也很少有人提了。
刑法学理论界多主张两阶层的犯罪构成理论。即:违法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
按照行为和责任二分的新理论来看,“犯罪对象”这个概念已经被“行为对象”所取代。所以本案例可以做如下分析:
1、从违法性层面分析:
本案的危害行为是:杀人行为
行为对象是:人或人的生命健康权
危害结果是:造成了人的死亡
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自然人是否具备特殊身份,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是否有违法性排除事由等等。
2、从有责性层面分析
本案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等等。
这样分析条理比较清楚。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还有问题欢迎私信交流

犯罪构成中犯罪对象是选择要件,那么哪些犯罪构成是不需要犯罪对象的呢?请举例

比如:脱逃罪,你能说出它的犯罪对象吗?

哪些犯罪对犯罪对象有特殊要求

职务犯罪类型中有,比如受贿罪,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等。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

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侵犯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而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人或物。 只要是犯罪就会侵害客体,但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侵害。如一个小偷偷了一台电视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所有权,但作为犯罪对象的电视机却不一定被损害。 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物质载体或者主体的承担者。犯罪对象在不同的场合会表现为不同的犯罪客体。例如:汽车存放在仓库里时,体现的是财产所有权;当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时,体现的是公共安全。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如何判断,谢谢您!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
1.犯罪客体要件是任何犯罪必备的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只是某些犯罪必备构成要件。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能。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侵犯,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具体物。 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具体犯罪行为所指向的人或事物,是犯罪客体的客观表现,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却未必有犯罪对象。我国现行的刑法学教科书几乎都赞成这一观点:即犯罪对象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刑法惩处的就是侵害社会关系的行为,即对犯罪客体造成侵害的行为,但犯罪客体作为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犯罪对象是其表现形式,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因此从逻辑上我们应当可以得知任何犯罪都应该存在犯罪对象,因为犯罪行为不可能仅仅侵犯抽象的社会关系而不对具体的犯罪客体的表现形式造成损害。此外,既然任何犯罪行为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那么作为其具体体现者的犯罪对象也必定受到侵害。传统观点的缺陷在于,将犯罪对象仅仅限于刑法分则具体规定的人和物,而没有将犯罪客体的具体体现者的范围相应扩大,以至于得出了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在任何犯罪中都会受到侵害,但犯罪对象却未必的结论。 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如何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或者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一定数量的,均构成犯罪,将要受到刑法处罚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对象就是国家明令禁止,不允许擅自制造的刑法所规定的毒品。

*** 罪犯罪对象概念

1、未满14周岁 *** 。与未满14周岁的 *** 发生性关系,无论 *** 是否自愿,一律按 *** 罪。
2、14周岁以上妇女。违背其意志强行与之 *** 。
3、男性不能成为 *** 罪对象。如果男性被 *** 顶多按民事一般侵权来处理、但是如果是14周岁以下男性,则构成猥亵儿童罪。

犯罪对象是指什么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
大多数具体的犯罪行为,都直接作用于一定的标的,使之发生损毁灭失或归属、位置、状态、行为方式等的变化,使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进而阻碍、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行,对社会造成危害。人们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识过程,往往开始于对犯罪对象的感知,进而认识到犯罪对象所代表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危害的情况,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构成犯罪的性质。
犯罪对象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可知性的特征。犯罪对象的客观实在性表现为它一经犯罪行为作用,就成为客观的存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任何犯罪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必然或多或少地在犯罪对象方面留下其作用的痕迹与影响,从而忠实、准确地反映了犯罪行为对其作用时的实际情况,这一特点,使犯罪对象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提供证据和检验证据的双重功能。犯罪对象的可知性,表现为尽管其纷繁复杂,但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

犯罪客体就是指的犯罪对象

不是,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主要包括:一般客体 共同客体 直接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犯罪对象包括具体物或者具体人,即犯罪分子的作用对象。犯罪分子通过具体物或者具体人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未必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未必。
3.任何犯罪都会是犯罪客体收到危害,犯罪对象未必。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一体化

概念:犯罪客体,犯罪行为侵害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对象,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对象.
联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本质内容.
区别:1、任何犯罪行为都必然侵害犯罪客体,但不一定都有侵害的对象(犯罪对象).
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与犯罪性质无关.
3、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外在形式,犯罪客体是犯罪对象的内在本质.
4、犯罪一般是通过侵害犯罪对象来破坏犯罪客体.
5、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犯罪对象,前者决定后者.
6、犯罪侵害犯罪客体是必须的,侵害犯罪对象是常有的.
7、犯罪客体是内在本质的论述,犯罪对象是具体外在的表象.
最后,刑法是通过保护抽象的犯罪客体来保护具体的犯罪对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