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欠费,房东锁门合法吗?

公司租用商务楼办公室,欠交房租半年。物业趁我们公司下班后,用铁链锁住了办公室大门,公司的所有办公物品,文件,公章都被锁了。公司经营办公活动彻底中断,公司职员(关门后已经辞职)也不能进入办公室拿回私人物品。同时,因为公章被锁,不能办退工单,职员无法办理退工手续。

房东有权锁门吗?是否合法?不允许公司职员进入办公室拿私人物品,是否侵犯职员的个人利益?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就本案来说,你公司作为承租人,已经欠缴出租人租金半年,出租人可以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的财物行使留置权。当然,其留置的财物仅以你公司的为限,不应当留置公司职员的私人物品。不过,出租方在无法分辨公私财物的情况下很可能坚持留置全部财物,但这只是侵害了你公司职员财产权,它可以以后进行财物的返还和相应的补偿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