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役人员包含哪些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士兵预备役包括哪些人员?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他们既是我国的普通公民,又具备士兵的潜在身份,这种民、兵一体的特点使得他们在和平时期与战时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在和平时期,预备役士兵主要参与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活动,接受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同时,他们还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履行普通公民的职责。战时,预备役士兵则可能参军参战,或在国内从事经济建设,为军队提供稳定的后勤支持。
士兵预备役的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退出现役的士兵,另一类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未服现役公民。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以下人员:
1. 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2. 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3. 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以下人员:
1. 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2. 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士兵将退出预备役。成为预备役士兵的条件包括:
(1)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
(3)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 符合兵役法规定的服士兵预备役的年龄,即18-35岁;
(6) 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 1984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还规定,第一类预备役士兵在二十九岁时转入第二类预备役,第二类预备役士兵在三十五岁时退出预备役。1998年12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应规定为,第一类士兵预备役中列人员,在二十九岁转入第二类士兵预备役;预备役士兵年满三十五岁,退出预备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