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主要分为政治处(副处级)和15个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法院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包括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代表及督导员的联络工作。职责涵盖文秘、档案管理、财务、行政管理、密码管理以及基本建设等。




(二)立案庭

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处理财产保全和诉讼费事宜,接待人民群众的司法救助。




(三)刑事审判庭

分为第一庭和第二庭,分别审理普通刑事、经济犯罪及少年犯罪案件,包括涉外案件,对法律修改提出意见。




(四)民事审判庭

第一庭处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案件,第二庭审理法人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第三庭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第四庭则负责知识产权案件。




(五)行政审判庭

负责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审查执行申请,处理申诉和抗诉案件。




(六)审判监督庭

负责审查和处理申诉、抗诉案件,指导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负责国家赔偿确认。




(七)执行局

执行生效判决,协调本市与其他地区执行工作,指导基层法院执行。




其他部门如书记员室负责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研究室负责信息调研和政策研究,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政治处则负责人员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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