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分公司和企业分支机构有什么不同?

企业的分公司和企业分支机构有什么不同?纳税和法律权利方面,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一个分支机构和一个分公司,从税收和管理角度,有哪些区别??

第1个回答  2019-06-10

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分公司、办事处。

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开具(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可以使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互相弥补,所以优于分开缴纳。

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是相对母公司而言的,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能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独立法人,所以不算做分支机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2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区别:

1、资格不同: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没有独立的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没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财产不同: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时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因此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由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对分公司的登记作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明确:“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综上所述,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区别在于:由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只能称之为“分公司”而不能称之为“分支机构”。

3、股权不同: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并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扩展资料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控制下进行。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是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设立分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拓展经营,这一目的的实现具体表现为分公司在决策、管理效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为母公司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通常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分公司_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子公司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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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3

企业的分公司和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同点:

1、当一个企业进行国外或外地投资时,它可以在建立常设机构、分公司或予公司之间进行选择。由于一些低税国、低税地区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的利润不征税或只征收较低的税收,并与其他国家、地区广泛签订了税收协定,对分配的税后利润不征或少征预提税。因此,跨国法人常乐于在这些低税国家、地区建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用来转移利润,逃避高税国税收。

2、从法律上讲,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分公司则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从税务的角度讲,不论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应在其所在国缴纳所得税。但是,大多数国家对在该国注册登记的公司法人(子公司)与外国公司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分公司)在税收上是有不同规定的。

3、分公司的税收待通往往不同于子公司。许多国家对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利润,除征收公司所得税外,还要开征一种“分支机构税”。如分支机构成为外国公司的子公司时,此税相当于对其分配股息所征的所得税额。

4、多数国象征收分支机构税时,是就分支机构扣除应征的公司所得税后的全部利润征收,即使事实上并无汇出利润也要征收此税,即不考虑这笔利润是否汇往总公司作为股息。也有些国家只就分支机构未再投资于固定资产的利润征税。还有些国家只就利润的汇出部分征税,也称为“汇出税”。我国原规定的对外资企业汇出利润课征10%的预提税即属于这一性质。


5、对跨国公司而言,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出发,应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

设立子公司在东道国只负有限责任的债务(虽然有些需母公司担保),但设立分公司时,总公司则需负连带责任。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另外,某些国家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比分公司低。

许多国家允许在境内的企业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盈亏互抵,子公司就可以加入某一集团以实现整体利益上的纳税筹划。设立分公司时,在经营的初期,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于公司有时可以享有集团内部转移固定资产增值部分免税的税收优惠;而设立分公司时,因其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诸如特许权、利息、其他间接资等,要比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更容易得到税务认可。

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得多,资本利得可以保留在子公司,或者可以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而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母公司转售境外子公司的股票增值部分,通常可享有免税照顾,而出售分公司资产取得的资本增值要被课税。境外分公司资本转让给子公司有时要征税;而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则不征税。

扩展资料: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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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1、责任主体不同。

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是公司,那就定性为“擅自设立分公司”;如果设立该机构的主体为非公司企业,则定性为“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然后再分别适用《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加以处罚。

2、设立主体不同。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3、两者共性。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都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他们的共同点。

扩展资料:

分支机构年末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分支机构单独核算的,一般来说是需要单独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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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1

企业的分公司和企业分支机构的不同点如下:

1、分公司是相对本公司而言的,是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所作分类的。而分支机构是相对企业整体而言的。

2、分公司是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4、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企业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分公司由本公司依法设立,无须通过一般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企业分支机构是独立公司,按照采取的公司形式,按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设立。

扩展资料

分支机构注意事项:

1、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需在注册信息部分备注,如“目标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分公司,无注册资本,其总公司为:某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中一般也叫做负责人;

3、分支机构无股东,对应的是总公司,在叙述业务的时候要准确描述;

4、分支机构也属于非独立法人,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一般不会有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但也有例外。

参考资料企业分支机构---百度百科

分公司---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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