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跟三个室友包括A一起住,签合约的时候是押金平摊着出的,现在合约到期了把押金拿回来平分,但在这期间有点事,有一天我自己在家然后马桶水箱因为质量问题爆掉了,因为我没碰它所以不是我弄坏的,当时我在另一个房间听到声响还吓了一大跳,后来我跟他们说明了情况也自费买玻璃胶去修了但是没修好,后来也就没管这件事大家将就着用了,现在合约到期我们都很忙就委托了其中一个朋友A去拿钱然后再打钱还给我们,但是那个朋友A说房东要我们赔马桶的钱一共1500元,A让我一个人出说是我弄坏的,另两个朋友一个支持均摊一个支持我个人赔,我觉得第一不是我弄坏的第二大家一起住为什么要我一个人赔,中间各种吵架纠结就不说了,真的非常伤心也非常委屈,反正最后大家均摊了钱,我为了谢谢帮我的那个朋友把她出的那份钱还给了她,但是A给我剩余的押金之后又说让我好自为之然后各种联系方式都拉黑了我,现在虽然事情解决了但我心里真的挺难受的,很委屈,拿到了该拿的钱却拿不回清白的感觉,大家觉得这件事我做的对吗?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