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社保金在平低保时算刚性支出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3-04
根据中省文件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低保资格认定中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因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短期内不能改变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落一人。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2391户,22150人,农村低保对象35185户,95601人,共发放低保金5.1124亿元。”

宝鸡低保新政策,计算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家庭刚性支出”,一文全给你说清楚
听众关心的问题

问:刚才听到领导介绍申请低保时,可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具体规定有哪些?

答: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必要的刚性支出后,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以前的家庭收入认定是只管收入,不算支出,现在更加人性化,目前这个政策既是宝鸡首创,又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和推广,给大家介绍一下。

在申请低保时,扣减的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关于养老保险扣除分三种情况。第一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据实扣除;第二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额超过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按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扣除,不足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据实扣除;第三种: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享受政府补贴的,必须提供个人负担部分证明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票据,由政府补贴的部分或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列入扣除,只扣减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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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年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据实扣减(按缴纳的票据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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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因残个人负担费用:残疾人康复治疗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个人实际支出费用(按提供的票据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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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因学个人负担费用: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缴纳的学费,低于10000元的据实扣减,高于10000元的按照10000元扣减(以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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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因病个人负担费用:申请日向前延伸一年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由个人自负的合规费用。根据《结算单》(原件)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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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必要的就业成本:就业人员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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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刚性支出。

问:我是双目失明的盲人,生活一直比较困难,原来曾经有低保,后来因为儿子成年要结婚,想办法给贷款买了商品房,就因为这,把我的低保取消了,想问一下,能否给我一个人单独立户,办理低保?

答: 这位听众好,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持有我市各县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城市为544-564元/人.月;农村全市统一为3990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政策规定时,均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政策有明确规定,贷款用于经商、办企业、购商品房等支出的,低保资格也会被取消。因为拥有上述条件,证明你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或者有偿还能力,这个和低保的基本政策是相违背的,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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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村就有人有商品房,还吃着低保,怎么办?

答: 对于“ 人情保 ”、 “ 关系保 ” ,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这种情况,我们完善了民主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请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健全监管机制,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专门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定期开展抽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对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大家可以拨打我们的投诉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第2个回答  2021-03-04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有一定收入的刚性支出导致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支出型”贫困问题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难点和热点。根据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近年来,民政部就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在认定低保对象时统筹考虑刚性支出因素。2016年9月,民政部会同扶贫办等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要求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2018年,我部会同财政部、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细化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同时,要求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将“重度残疾人”范围拓展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目前,各地普遍制定了配套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人口基本都纳入了救助范围。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还探索建立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安徽、内蒙古等地也在低保审核审批中,充分考虑刚性支出导致的家庭贫困问题,将其作为认定低保对象的重要因素之一。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527.8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2%、12.4%。1-12月全国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593.4亿元。

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救助范围。2018年1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象范围类别,将临时救助对象划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类型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不断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和救助的时效性。2018年1-12月,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1074.7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1.6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31元/人次。

你们的调研非常深入,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可行性,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时认真研究论证,积极予以吸收。一是研究制定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在认定低保对象时统筹考虑刚性支出因素,适当扣减因病、因残等刚性支出,努力保障“支出型”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切实兜牢脱贫攻坚底线。三是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地方形成分层次、有重点、相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探索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四是指导各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力度,对因刚性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04
算的,算刚性支出的
第4个回答  2021-02-12
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关于养老保险扣除分三种情况。第一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据实扣除;第二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额超过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按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扣除,不足6个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的据实扣除;第三种: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享受政府补贴的,必须提供个人负担部分证明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票据,由政府补贴的部分或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列入扣除,只扣减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