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和准备的材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5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国有控股单位指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不含外资。
2. 建立节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3. 拥有相应视听节目资源,符合国家规定。
4. 具备技术、网络和资金能力,资金来源合法。提供多种内容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以上。
5. 拥有20人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
6. 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
7. 符合国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
8.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二、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的其他申请条件:
1. 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需持有相关许可证。
2. 主持、访谈、报道类服务需有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信息服务许可证。
3. 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需有制作经营许可证。
4. 提供信号传输服务还需符合相关规定。
三、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报告。
2. 《许可证》申请表。
3. 单位资质证明。
4. 视听节目内容安排。
5. 技术方案。
6. 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
7. 专业人员情况。
8. 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9. 办公场所证明。
10. 其他有助于证明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材料。
四、办事流程:
1. 地方单位向省级广电主管部门提交材料,中央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
2. 省级部门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3. 广电总局40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
五、说明事项:
1. 已有《许可证》单位在有效期届满前有效,无需重新审批。
2. 中央新闻单位和地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转播类服务需备案,不需办理《许可证》。
3. 曾在内容传播中违规的单位,需提交整改证明。
提醒:依法申报,诚信经营。如需提供电视台形态服务,请参考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