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公告送达,如果当事人不愿登报公告,应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09
被告下落不明
公告送达,原告承担公告费,大约300元
不愿意承担,那就撤诉,无法依法确认你的请求,公告送达是法律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09
可能法院会驳回起诉
第3个回答  2022-09-18

1、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2、民事诉讼的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所以送达公告期为六十天。
3、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4、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纸。在不相同的城市和不同级别的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加速了解下    

第4个回答  2017-10-09
原告不愿意?撤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