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地方上班,给老板说了一声辞职就走了,但是老板说:按着程序走,不然拿不到工资(程序:就是要提前一个月辞职,意思就是辞职后一个月才能走),请问,没有按着程序走,这样拿得到工资吗?
没有合同,只填写了入职表,还是兼职
那是可以随时走的,但是建议还是和老板商量着来。因为他不给你也没办法。即使劳动局判他给你钱。他也可以拖着。现在的社会情况是很难强制执行的。
每次上班的单子还自己手上,不知道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