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达资金存在着哪些问题及建议?

财政直达资金存在着哪些问题及建议?

1.是个别项目进度缓慢,存在“钱等项目”。比如,某县就业局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创建项目,项目正在谈判阶段,尚不能形成实际支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批复后,需要在发改部门重大项目库进行报备,准备资料审核等需要一定时间,致使抗疫特别国债项目无法达到直达资金平均支出进度。
2.是直达资金考核制度还不够全面细化,受益方的问责机制有待完善。直达资金的考核仅局限于各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督促和约束还不够。多地出现资金使用单位不积极,如果问责机制不能解决好,必然会产生更多不可预见问题。
3.是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薄弱环节的监督整改。通过相关调研,市县财政部门基本制定执行直达资金单独发文规定,但具体细则还应严格落实: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明确禁止地方财政以各种理由继续通过实体资金账户转拨资金,并对特殊情况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信息登录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直达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监督,防止绩效目标设置应付性、随意性。
4.是进一步细化对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因上级部门每月的直达资金进度通报,各地对直达资金拨付时间和进度普遍比较重视。但是,为了加快进度,有的地方存在将直达资金一拨了之的现象,造成以拨代支。调研发现,直达资金中社保类到人到户补助资金一般是按月支付,无法超进度实现支出。还有一部分属于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有的项目实施还会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而延缓。因此,对于支出进度偏快和偏慢现象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将有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建立资金受益方问责机制。在强调直达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不同资金性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支出进度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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