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只在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内有效,范围外的还需要参加当地的考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有效。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只有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成绩之日起10日内核发《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驾驶员到《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有当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扩展资料: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相关规定: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2、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3、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手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时,应当携带从业资格证。
5、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
6、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提供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