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国家食品安全法进行判定。
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
1.大米删除无机砷 ;
2.挂面增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
3.谷物加工品增加铅 ;
4.其他粮食加工品中将玉米粉、片、渣和米粉从谷物碾磨加工品里单独列出来 ;
5.发酵面制品增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糖精钠 ;
6.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增加脱氢乙酸 ;
调味品检验项目
1.酱油增加全氮(GB/T 18186),氨基酸态氮检验依据,附注明确了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仅包括甲酯、乙酯的钠盐。
2.食醋增加不挥发酸, 删除大肠菌群。
3.酱类增加了注。
4.调味料酒增加氨基酸态氮(方法SB/T 10416)。
5.香辛料调味油增加铅, 删除罗丹明B和苏丹红。
6.其他固体调味料 删除阿斯巴甜。
7.辣椒酱、其他半固体调味料 删除糖精钠。
8.耗油、虾油、鱼露增加氨基酸态氮,
9.其他液体调味料增加总酸
10.谷氨酸钠增加铅。
11.食盐归到调味品,分为普通食用盐、低钠食用盐、风味食用盐、特殊工艺食用盐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用盐,各类食用盐明确了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