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的大会纪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三、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纪要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于2003年10月26日在南京高楼门饭店召开,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卫生部疾控司、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CDC、中国麻协、中国残联、马海德基金会、中国医科院皮研所、广东汉达康福协会及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推选的正式代表应到192人,实到169人,23名代表因防SARS等原因请假。会议特邀代表韩国方济阁会申东旼先生、爱德基金会吴安安主任、江苏省残联代表等6人出席开幕式。
大会执行主席由肖梓仁 张国成陈家琨 赵天恩 胡鹭芳 王立忠同志担任,潘春枝任大会秘书长,申鹏章、汪华同志任大会副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王立忠、王健、叶福昌、申鹏章、杨军、肖梓仁、张国成、李文忠、沈洁、汪华、陈家琨、陈贤义、邵遂德、林伯滢、林均伦、赵子山、赵天恩、胡鹭芳、熊俊浩、薄绍晔等同志组成。
大会开幕式由张国成副理事长主持,赵天恩副理事长致开幕词;江苏省卫生厅黄祖瑚副厅长致欢迎词;卫生部疾病控制司陈贤义副司长作重要讲话,他说:“中国的麻风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的任务和难题,希望更好地发挥麻风协会在团结麻防队伍,咨询国家策略,动员社会参与,组织培训交流,协助防治落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麻风防治工作的策略,为落实各项麻风防治措施,广泛团结各方面的力量,促进麻风控制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立作出新的努力。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水平。”中国医科院皮研所所长陈志强教授也在开幕式上讲了话。
韩国方济阁会申东旼神父作为会议特邀代表讲话,他说:作为麻风病人的朋友和国际人道主义战士,很高兴与全国的麻风防治战友见面。希望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实现这共同的目标,能够做一点贡献,是我的梦想和幸福。
潘春枝同志向与会代表宣读了中国科协、马海德基金会苏菲理事长、中国CDC沈洁副主任和台湾麻风服务协会谷寒松理事长发来的贺信,宣读了全国人大办公厅“关于同意傅铁山副委员长担任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职务”的电话答复,与会代表深受鼓舞。
与会代表听取了胡鹭芳副理事长代替肖梓仁理事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所做的《团结进取,继往开来,为消灭麻风病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听取了申鹏章同志所做的《关于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报告;听取了潘春枝同志传达《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以及《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大会分成四组,对以上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会议举手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和《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
会议通过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陈家琨教授作为总监票人,选举林均伦、叶福昌、邵遂德为监票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法,经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发出选票169张,收回169张,丁忠普等98位理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10月26日下午17点召开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会议由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持。新当选的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赵子山、汪华、宋顺鹏、张福仁副理事长分别向大会宣读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原则通过《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关于通过《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告;刘国卫副理事长向大会宣读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关于授予傅铁山副委员长、肖梓仁教授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的决定,授予叶干运、苏菲、李桓英、陈家琨等为名誉理事的决定以及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和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熊俊浩副理事长宣读了“致第四届理事会离任理事的感谢信”;潘春枝秘书长宣读了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关于聘任申鹏章研究员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决定;关于通过麻风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会议对《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举手表决通过。
在热烈的掌声中,王立忠理事长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工作,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把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闭幕讲话。他说:“这次大会,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16大精神指引下,我国麻风防治工作者跨进新世纪的第一次盛会。大会气氛热烈,民主求实,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圆满成功。会议期间,全国老、中、青麻防工作者济济一堂,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畅所欲言,共商消除麻风大计。这次大会,对于团结和动员全国麻风防治工作者积极献身麻风防治事业,为完成“十五”规划和尽快实现全国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傅铁山同志同意担任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麻风防治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他要求广大会员和各位理事,一要树立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自觉肩负起推进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二是树立坚定的民族自信心,大力增强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三要树立高尚的科学精神,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团结协作,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艰苦奋斗,为中国麻风防治事业的进步和协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同意肖梓仁理事长代表第四届理事会所做的《团结进取,继往开来,为消灭麻风病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含财务报告),大会对四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认为,自中国麻协“四大”以来的5年中,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中国科协、卫生部和我国麻风防治工作的中心任务,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对外合作、科普宣传、组织建设、编辑出版、横向联系等各项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代表们认为四届理事会充分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为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五届理事会的工作奠定了基础。大会希望,第五届理事会在党的16大精神指引下,用“三个代表”思想统领全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深化协会工作改革,促进我国麻风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做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为在我国消灭麻风病继续作出新贡献。
2.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原则通过《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
依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结合我会的具体情况,本届大会对《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作了进一步审议,认为此草案内容已较为完善,并原则通过。大会责成第五届理事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3.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通过《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就潘春枝同志所作的《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会员是协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主要依靠力量。为会员服务是协会的立会之本和基本职责,今后要在组织设置、工作部署、资源配置、开展活动方面给予充分体现,并定期向会员征求意见,接受会员的监督和约束;而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及时交纳会费,则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国麻协会费收取标准、收取办法及会费使用、管理办法》。
4.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关于“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告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现将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98名理事名单公布如下(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忠普刁鉴兴马 海王立忠王荣茂王 健王 强方继行牛建平尤卫平宁 涌 叶建君(女) 石洪喜白建斌龙月祥 史月君(女)申鹏章刘国卫刘贵国刘放鸣江 澄齐建国齐德宫许卫国许亚平 任丽娟(女) 冯清华 闫维国牟彦生牟鸿江池信银何存新汪 华 沈 洁(女) 沈进进 沈建平苏文义宋顺鹏李广华李文忠李 明李新杰吴仁明吴祖强吴勤学陈志强陈志强陈永华陈均阳陈树民陈裕旭严守远严良斌邱英习张国成张福仁张新华武文斌林伯滢杨广泽杨忠民杨 军杨斌(女) 杨荣德金刚石郑碧忠居来提赵子山赵天恩赵志炼赵勇进胡鹭芳(女)姚建军郝 阳徐学锋徐春茂徐耀华高彦伟崔 林程锦华顾昌林黄小雄黄培勇景志春蒋辽远韩尔阳韩存连韩雪峰廖文芳(女) 潘 恕 潘春枝(女) 潘琼华(女) 潘良德 薛 健蔡祖良熊俊浩薄绍晔戴宪法
5. 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提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通过。
此办法解释权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与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26日15时在南京高楼门饭店召开,会议由赵天恩、胡鹭芳同志主持。会议应到理事98人,实到75人,23人因防SARS等原因请假。会议选举陈家琨教授作为总监票人,选举林均伦、叶福昌、邵遂德为监票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法,经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发出选票75张,收回75张,选举以下同志为我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姓氏笔划为序):
刁鉴兴王立忠王 健石洪喜申鹏章刘国卫江 澄任丽娟(女)
牟鸿江汪 华 沈 洁(女) 宋顺鹏李文忠陈志强陈树民黄培勇
张国成张福仁林伯滢赵子山赵天恩赵勇进 胡鹭芳(女) 姚建军
郝 阳韩存连 潘春枝(女) 熊俊浩薄绍晔
选举以下同志为我会第五届理事会负责人:
理事长:王立忠
常务副理事长:张国成
副理事长(以姓氏比画为序):
刘国卫 汪 华 宋顺鹏 张福仁 赵子山 熊俊浩
秘书长:潘春枝(女)
10月26日16时,王立忠理事长主持召开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讨论通过了如下问题:
1.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王立忠理事长主管协会全面工作(法人由王立忠理事长委托,并监督法人工作)
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管外事、学术、杂志工作;
张福仁、赵子山分管杂志、出版工作;
熊俊浩、宋顺鹏分管组织发展、横向联系;
刘国卫、汪华分管科普宣传、继续教育;
潘春枝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所有领导成员均有募集麻风基金的职责。
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立忠理事长目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法人,不能兼任我会法人。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代表。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代表。
2.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名申鹏章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的决议;
3.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议的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人员名单:1)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顾问江澄,主任委员陈祥生,副主任委员许卫国,委员:武文斌、王强、宁涌、吕成志、刘殿昌;2)康复专业委员会:顾问张国成,主任委员严良斌,副主任委员姚建军,委员:唐辛、王载明、刘刚、龙恒、沈进进、林均伦;3)科普与健教:顾问赵天恩,主任委员陈树民,副主任委员王荣茂,委员:徐跃华、许亚平蒋辽远、、金刚石、徐春茂;4)治疗委员会:顾问李文忠,主任委员沈建平,副主任委员牟鸿江,委员:景志春、周龙朝、张连华、王耀斐、刘放鸣;5)实验技术:顾问吴勤学,主任委员尹耀平,副主任委员卢宪梅,委员:刘作圣、雍刚、翁小满、董永慧、施美琴、张振国、潘慧清。
4.会议一致通过了我会2003年第四季度和2004年工作计划(略):
5.会议认真讨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提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通过了协会办事机构规章制度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待遇。会议认为:专职队伍的建设是社团工作能够正常运转的关键,应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劳动和各项社会保险;因我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在中华医学会,故各项规章制度应参照中华医学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专兼职工作人员待遇亦参照中华医学会等全国性一级协会的待遇和对麻防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会议还讨论了1993年底~1997年在我会承包印刷厂工作的郭世忠同志的问题。
7.其他工作(略)。
王立忠理事长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各项决议通报第五届理事会与会理事,与会理事举手通过。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决议
1.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及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名单
1)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以姓氏笔划为序):
刁鉴兴王立忠王 健石洪喜申鹏章刘国卫江 澄任丽娟(女)牟鸿江汪 华 沈 洁(女) 宋顺鹏李文忠陈贤义陈志强陈树民 张国成张福仁林伯滢赵子山赵天恩赵勇进 胡鹭芳(女) 姚建军 郝 阳 韩存连 潘春枝(女) 熊俊浩 薄绍晔
2)领导班子人员名单
理事长:王立忠
常务副理事长:张国成
副理事长(以姓氏比画为序):刘国卫 汪 华 宋顺鹏 张福仁 赵子山 熊俊浩
秘书长:潘春枝(女)
副 秘 书 长:申鹏章(兼办公室主任)
2. 关于授予傅铁山、肖梓仁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的决定
经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决定授予傅铁山副委员长和肖梓仁教授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长。
3. 关于授予陈家琨等为名誉理事的决定
根据《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第四届理事会提名,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陈家琨等同志为第五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名誉理事称号,名单如下(按姓氏比画为序)
叶干运 苏 菲 李桓英 陈家琨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1. 关于第五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及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理事会领导成员分工:王立忠理事长主管协会全面工作(法人由王立忠理事长委托,并监督法人工作)
张国成常务副理事长主管外事、学术、杂志工作;
张福仁、赵子山分管杂志、出版工作;
熊俊浩、宋顺鹏分管组织发展、横向联系;
刘国卫、汪华分管科普宣传、继续教育;
潘春枝负责协会日常工作。所有领导成员均有募集麻风基金的职责。
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立忠理事长目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法人,不能兼任我会法人。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王立忠理事长的提议,第五届理事会由潘春枝秘书长任法人。
2. 关于聘任申鹏章为副秘书长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的提议,聘任申鹏章同志为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秘书长。
3. 关于通过麻风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潘春枝秘书长提议的我会各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委员成员名单:1)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顾问江澄,主任委员陈祥生,副主任委员许卫国,委员:武文斌、王强、宁涌、吕成志、刘殿昌;2)康复专业委员会:顾问张国成,主任委员严良斌,副主任委员姚建军,委员:唐辛、王载明、刘刚、龙恒、沈进进、林均伦;3)科普与健教:顾问赵天恩,主任委员陈树民,副主任委员王荣茂,委员:徐跃华、许亚平、蒋辽远、、金刚石、徐春茂;4)治疗委员会:顾问李文忠,主任委员沈建平,副主任委员牟鸿江,委员:景志春、周龙朝、张连华、王耀斐、刘放鸣;5)实验技术:顾问吴勤学,主任委员尹耀平,副主任委员卢宪梅,委员:刘作圣、雍刚、翁小满、董永慧、施美琴、张振国、潘慧清。
4. 关于通过《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一致通过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国麻风防治协会章程》,并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的《麻风基金的募集及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交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5. 其他决议(略)。
中国麻风防治协会 2003年10月26日 南京
四、历 史 沿 革
中华麻风救济会于1926年1月在上海成立(香港、福州、汕头、厦门等地相继成立分会),该会以铲除国内麻风,予麻风者和他们的子女身灵上的救济及与国内外同样机构合作为目的。并于1927年1月出版发行了机关刊物《麻风季刊》(The Lepero Quarterly)。据该刊物记载,中华麻风救济会分别于1932年在上海、1935年在广州、1937年在上海召开第一~三届中华全国麻风大会,其中第二届大会后,由中华麻风救济会提呈中央卫生署的建议被采纳,中央卫生署通令普通医院收治麻风病人(《麻风季刊》第六卷,第二号,1932),此防治麻风病的做法领先于世界同仁。中华麻风救济会以国家荣辱为己任,以救治麻风病人为职责,鼓励铲风运动,提倡科学治疗麻风,介绍最新麻风学理和药物,灌输麻风教育,推动麻风救济问题,报告国内外麻风信息和铲除麻风运动的成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政治腐败、经济落后、科技不发达的旧中国,也仅仅是萤火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