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生三胎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3
法律分析:国家为鼓励生育三胎,制定了三项配套支持政策。第一,实施奖励和优惠政策;第二,完善生育制度;第三,提供帮扶保障。同时,国家还致力于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这些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具体措施如下:
1. 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依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和优生优育,并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2. 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的处罚规定。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3.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提供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的联办。
4. 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的融合共享和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5.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加快补齐生育相关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预防和干预儿童青少年健康问题。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
6.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建立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婚前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做好出生缺陷患儿的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7. 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服务监管,规范技术应用。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