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为确保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我们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了以下详细的规定。


第二章 明确职责与流程


1.1 收支计划编制与审批:包括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批以及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2 项目管理流程:涵盖项目申报、入库全程,从项目申报开始,经过项目预算公示,再到资金拨付、实施过程中的报建、招投标、拨款申请以及项目监控和验收等环节。


1.3 职责分工:市水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需按照《暂行办法》的相应条款,分别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1.4 协作机制:为了增强部门间的合作,市水务部门与市财政部门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讨论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安排等关键事项,联席会议由两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扩展资料

为规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制度,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于2012年1月20日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2012〕8号印发。《实施细则》分总则、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管理、结算审计及绩效评价、相关责任、附则8章4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