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我是一家便利店经营酒类和食品,我家销售一款红酒说我商标侵权,起诉我各项罚款3万元,6瓶酒,

商标侵权,我是一家便利店经营酒类和食品,我家销售一款红酒说我商标侵权,起诉我各项罚款3万元,6瓶酒,合理吗,商标侵权和我有关系吗,我只是零售商,还叫我去法院了我没准备就开庭了,我没有和解,和解也得2万元,这样官司我会输吗,输了不执行可以吗,要不我的便利店就不干了,他还追究我吗,帮我一下,谢谢, 还有我是小店进货没要单据,一瓶酒才卖38元,罚我2万合理吗, 今天起诉我的律师给我打电话,问我和解不和解。不和解法院会判2万多,法院审判员也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给他打电话和解就这几天,不和就要下判决了,我就给起诉我的律师打电话我说我就认倒霉,5000元和解,他说不行得15000,还得和原告厂家沟通一下,我该怎么办呢,麻烦了证据补充:我没进货小票了,因为店小没有经验就没有留,但能找到人,还不知道能不能承认,麻烦了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11-01
1、《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11月6日在《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是指除成本以外的所有利润。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及其 若干问题的通知》进—步明确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所经营全部侵权商品(已销售的及库存的)均应计算非法经营额。
4、根据以上规定,你应当负担的赔偿数额为6瓶红酒的价值。追问

我向上诉,您能给我点建议吗,我是大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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